1、總則
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等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制定清潔生產審核信息公示內容。
2、依據
《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關于做好當涂縣2023年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當環﹝2023﹞19號。
3、信息公開內容
公司名稱: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社平
地理位置: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縣當涂工業園
4、原輔材料使用情況
表1 原輔材料使用情況
序號 | 名稱 | 年耗量(t) |
1 | 滌綸絲 | 4600 |
2 | 洗滌劑 | 66 |
3 | 保險粉 | 66 |
4 | 片堿 | 66 |
5 | 抗靜電劑 | 22.5 |
6 | 檸檬酸 | 9 |
7 | 蓬松劑 | 45 |
8 | 平滑劑 | 75 |
9 | 分散染料 | 30 |
10 | 增稠劑 | 370 |
11 | 冰醋酸 | 4.06 |
12 | 除油劑 | 18.1 |
13 | 洗滌劑 | 40.5 |
14 | 分散染料 | 40.5 |
15 | 平滑劑 | 60.4 |
16 | 抗靜電劑 | 11.7 |
17 | 新鮮水 | 54萬噸 |
18 | 電 | 500萬度 |
19 | 蒸汽 | 14000 噸 |
20 | 天然氣 | 350萬m3 |
5、污染物排放情況
(1) 廢氣治理措施
①燙光機、定型機、烘干機、蒸化機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負壓收集后采用負壓收集后通過“水噴淋+過濾網+冷凝器+靜電除油”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②纖塵粉塵經2套集中除塵系統處理后利用布袋收集;
③鍋爐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處理后通過10米高排氣筒排放;
④污水站惡臭:對污水站生化系統進行加蓋,收集惡臭氣體至除臭裝置(水噴淋+UV光氧催化)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
⑤食堂油煙處理后從屋頂排放。
(2)廢氣排放情況
根據《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家用紡織品升級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馬鞍山文天工程技術研究有限公司進行了廢氣監測,由監測結果可知,廢氣各類污染物均未出現超標現象,有機廢氣經過處理后排放滿足《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限值;燃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塵、SO2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標準(特別排放限值),NOX 滿足《安徽省大氣辦關于印發 2019 年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皖大氣辦﹝2019﹞5 號)要求;污水站惡臭經收集處理(水噴淋+UV光氧催化)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要求。
(3)廢水治理措施
項目進入污水處理站的廢水包括生產工藝廢水、生活污水、軟水制備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廢氣處理系統排水等。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一部分廢水進中水回用系統繼續處理后回用,另一部分廢水達到排放標準后排入污水管網,進入當涂縣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尾水排入襄城河。
(4)廢水排放情況
根據《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家用紡織品升級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馬鞍山文天工程技術研究有限公司進行了廢水監測,由監測結果可知,審核前廠區污水總排口能夠滿足《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中表 2(間接排放)標準及其修改單、《關于調整<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部分指標執行要求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5 年第 41 號)以及“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的要求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排放標準。污染治理設施起到了設計預期的作用,對污染物進行了有效治理。
(5)噪聲
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的高噪聲源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風機、空壓機、泵類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高噪聲設備經過采取基礎減振、密閉廠房隔聲等措施之后,降噪效果達10 dB(A)~25 dB(A),再經綠化降噪和距離衰減后,噪聲得到大幅度消減,根據《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家用紡織品升級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馬鞍山文天工程技術研究有限公司進行了廠界噪聲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廠界晝夜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要求。
(6)固廢
固體廢物產生與處置情況一覽表見表2。
表2 固體廢物處置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廢物名稱 | 廢物類別 | 產生量(t/a) | 處置方式 |
1 | 污泥 | 一般固廢 | 1500 | 委托安徽鑫多多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定期處置 |
2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廢 | 100 | 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
3 | 廢紗線、廢坯布 | 一般固廢 | 180 | 回收利用 |
4 | 集塵裝置收集纖塵 | 一般固廢 | 50 | 外售處理 |
5 | 廢油 | 危險廢物 | 50 | 委托了安徽中久潤滑油有限公司回收處置 |
6 | 廢包裝材料 | 危險廢物 | 0.6 | 委托馬鞍山澳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置 |
(7)總量控制
環保部門暫未對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下達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根據《馬鞍山海獅織造有限公司家用紡織品升級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項目涉及到的總量指標為:顆粒物、SO2、NOX 、VOCs,實際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環評建議總量指標要求。